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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科普】第二类精神药品安全用药指南

作者:滨州市优抚医院 发布:2025-02-25

最近,一则 “00 后女孩网售 5 盒第二类精神药品思诺思,一审被判缓刑” 的新闻引发了大众的广泛关注。这位女孩因病情稳定后药品过剩,便在网上出售剩余的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却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 。

这一事件犹如一记警钟,让精二类药品进入了公众视野,也提醒着我们,还有很多人对这类药品缺乏了解。今天我们从四个问题入手,为大家科普一下精二药品。

什么是精二药品?

第二类精神药品,是精神药品的一种分类。精神药品指的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其依赖性潜力和危害人体健康程度的不同,精神药品被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其中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依赖性和成瘾性相较于第一类稍弱,在门诊更为常见,但依旧需要严格管控。



精二药品有哪些?

我国对精二类药品实行严格的目录管理,常见的如艾司唑仑、阿普唑仑、地西泮、氯硝西泮、佐匹克隆、右佐匹克隆、氨酚氢可酮片等都在目录之中。由于目录会根据药品安全性评估等因素动态调整,大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看官方发布的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 年第 54 号),获取最新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如何正确购买精二药品?

国家对精二类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都有严格规定。生产企业需取得相应资质,按计划生产;经营企业要具备专门的储存设施和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购进使用时,有严格的验收、保管制度,确保药品流向可追溯,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我院对于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开具亦做严格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需实名购买,患者或患者代理人(限代理一人)持患者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实名开具处方,并在门诊留存患者及其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未成年人就诊开具精二药品须成年家属陪同。精二类药品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常用量,经主诊医师详细问诊及双签字,慢性患者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最长为28天用量。

从正规医疗机构、凭医生处方购买精二类药品至关重要。私自从非正规渠道购买,不仅可能买到假药,危害健康,还可能因违反法律而面临严重后果。


服用精二药品应注意什么?


严格遵医嘱:患者务必按照医生开具的剂量和疗程服用,不能自行增减药量。自行增加药量可能导致药物过量,出现嗜睡、头晕、共济失调等不良反应,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自行减量则可能达不到治疗效果,病情反复。避免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很多药物与精二类药品合用时会发生相互作用。比如部分精二药品(如氯硝西泮)有一定降压作用,与降压药合用时,可能会使血压降得过低,导致出现头晕、乏力甚至休克等低血压症状,尤其老年患者,更需谨慎。在就医时,一定要告知医生自己正在服用的所有药物。警惕依赖性:虽然精二药品成瘾性相对较弱,但长期使用仍可能产生依赖性。一旦发现有依赖倾向,如停药后出现戒断症状(如失眠加重、焦虑、烦躁等),要及时就诊告知医生。

(供稿:药剂科 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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