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精神,我院决定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取消门诊预交金。门诊就诊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此前所收取的门诊预交金,正在逐步办理退款业务。
二、缴费方式。医生开具检查、化验、取药等门诊医嘱后,患者或家属可前往医院收费处窗口,按照实际费用使用微信、支付宝、现金、银行卡等缴费方式即时结算。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