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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优抚医院招标代理、财务审计、造价咨询机构遴选公告

作者:滨州市优抚医院 发布:2024-05-28

为推动医院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我院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财务审计、造价咨询机构,为医院提供相关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代理

1.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医院采购管理部门委托的范围内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实施办法及政府文件要求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代理项目负责团队应熟悉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项目情况及工作流程。

3.准备招标资料,对初步采购方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合规、合理性论证。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接受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组织资格预审,确定正式投标人。

5.编制招标文件初稿送医院采购管理部门审查,形成招标文件评审表与招标文件。

6.组织招标会、现场勘查、招标答疑,收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完成招投标情况备案,进行中标公示。

7.整理全部招标资料,20日内装订成册交与医院采购管理部门形成招标档案,协助医院处理质疑及答复,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二)财务审计机构

1. 按照医院的委托要求,提供所需的审计服务。

2. 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开展业务。

3. 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4. 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三)造价咨询机构

1.根据医院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达到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医院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二、对被邀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要求:申请人应当为滨州市政府采购或工程项目注册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5.对财务审计机构的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机构执业证书。

6.对造价咨询机构的资格条件要求:具有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有固定办公场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择标准

综合评定(详见附件遴选评分表)。

四、遴选材料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及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拟服务我方的人员配置。

2.公司简介(资质、组织机构、人员结构、获奖情况以及制度建设情况等)。

3.委托他人参与遴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23年财务报表(需审计事务所审计),近三个月来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代理机构近3年以来滨州市政府采购典型业绩(提供中标或者成交公告截图,最多20项)。

6.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书。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提供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的折扣比例,服务费数额在政策范围内收取。

9.遴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盖公章),并在封面处标注代理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报名方式

1.公司委托人到滨州市优抚医院现场递交报名表及遴选材料,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6月5日17:00 ,过期不再受理。

3.具体遴选日期另行通知。

六、评选环节

1.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电话通知公司来院参加评审、比较,按综合评分法,择优选取。

2.参加遴选公司需派遣1名委托人参加现场评审,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与授权委托书身份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及相关竞选材料。

3.遴选开始时,各参加遴选公司代表按报名先后顺序参评。

4.我单位根据各机构成绩进行实地勘察并评比,最终确定入围机构;结果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确定最终入围机构。

七、联系方式

滨州市优抚医院(滨州市长江一路585号)财务科(门诊楼三楼)

联系人:李 刘学鹏

联系电话:0543-2221865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评分表

附件2:财务审计机构遴选评分表

附件3:造价咨询机构遴选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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